武定馬頭山養殖基地建設項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云南興牧養殖有限公司;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武定馬頭山養殖基地建設項目;
三、擬使用林地用途:加工車間、廠區道路、羊舍、活動場所、辦公生活用房等建設;
四、項目建設地點:武定縣獅山鎮椅子甸村委會;
五、擬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目擬使用林地的范圍為:以《武定馬頭山養殖基地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上小班圖為準;面積為0.6527公頃;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地類為喬木林地,主要樹種為櫟類,所征收林地內需采伐活立木蓄積1.5立方米。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武定縣獅山鎮椅子甸村委會畢租村民小組集體林地面積共0.6527公頃,由個人管理使用。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本項目的林地林木補償及安置補助費用將由用地單位云南興牧養殖有限公司與林權權利人分別簽訂補償協議并進行補償。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8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資源林政股反映,電話0878-6034826。
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