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力整治南街農貿內部及周邊占道經營、以路為市、車輛違停等不文明行為,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內部及周邊秩序,消除安全隱患,提升群眾購物消費體驗,決定開展南街農貿市場占道經營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之后常態化治理。
二、整治范圍
南街農貿市場(含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內部及外部通道公共區域;南街農貿市場主要出入口周邊區域范圍內道路(人行道、空地等);市場周邊易形成自發聚集點的區域。
三、整治重點
1.南街農貿市場內部經營業主、攤販越線經營、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車輛隨意停放堵塞通道等行為。
2.南街農貿市場周邊經營業主超門店經營、堆放貨物行為,流動攤販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公共區域擺攤設點行為,摩托車、小貨車等車輛亂停亂放行為。
四、整治措施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局、縣衛生健康局、獅山鎮等多部門聯合開展整治,對市場周邊流動攤販、固定商戶出店經營、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進行堅決清理取締。在早市、晚市高峰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實行定人定崗巡查值守,及時發現、勸阻、查處占道行為。堅持疏堵結合,盤活市場內部閑置空間或進行攤位布局優化,優先吸納確有困難、符合條件的本地自產自銷農戶或原占道攤販進入市場規范經營。優化疏導點設置,農貿市場內不能滿足攤位的,將生產、銷售蔬菜、水果等農產品為主的農戶引導入北街口、獅山大道牌坊、香水明珠、華翔帝景等臨時疏導點嚴格管理,經營者需負責攤位周邊環境衛生,遵守疏導點管理辦法。
本通告發布以后,所有經營業主、攤販禁止在南街農貿市場內部通道、市場外部通道、公共區域(禁止區)、人行道擺攤設點,越線經營,嚴禁亂停車輛、亂堆亂放貨品雜物。對不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要求的經營業主、流動攤主、車輛駕駛人,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對在整治過程中故意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武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