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工業園區祿金片區光學冶煉廠建設項目因建設需要占用林地,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武定工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武定工業園區祿金片區光學冶煉廠建設項目;
三、擬使用林地用途:廠區建設;
四、項目建設地點:武定縣獅山鎮祿金工業園區內;
五、擬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目擬使用林地的范圍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上小班圖為準;面積為10.8476公頃;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地類為喬木林地、未成林地和宜林地,主要樹種為云南松,共有活立木蓄積141立方米;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根據武定縣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6日核發的武林證字(2007)第2901002140號、武林證字(2007)第2901002146號、武林證字(2007)第2901002142號、武林證字(2007)第2901002143號林權證確認,擬使用林地屬于武定縣獅山鎮祿金村委會解家營一組集體所有,由李文光、劉紹云、李錦林、李文早等管理使用;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該項目所使用林地屬于獅山鎮祿金村委會解家營一組集體所有,武定工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已按相關規定和協議支付了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林業局資源林政股反映,電話0878-6034826。
武定縣林業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