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貧困退出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廳字〔2016〕11號)、《云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云南省貧困退出考核實施細則>的通知》(云貧開發〔2016〕40號)、《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做好2018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國開辦發〔2018〕39號)、《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和貧困退出工作的通知》(云開辦〔2018〕155號)、《楚雄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楚雄州貧困鄉鎮退出考核實施方案>》(楚貧組發〔2016〕33號)、《楚雄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楚貧開辦發〔2018〕43號)和《武定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和貧困退出工作的通知》(武貧開辦發〔2018〕78號)要求,在各鄉鎮自檢自評、初驗審核的基礎上,武定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立3個考核評估工作組,嚴格對照貧困鄉鎮退出的8項指標,于2018年11月10日—15日對萬德鎮、田心鄉和東坡傣族鄉3個貧困鄉鎮開展調查、摸底核算、逐項核查鄉鎮填報的《貧困鄉(鎮)退出認定表》,均達到了貧困鄉鎮退出的標準要求。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擬同意萬德鎮、田心鄉和東坡傣族鄉3個貧困鄉鎮脫貧退出,向社會公告。如有異議,請從即日起7日內向武定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意見。
監督電話:0878—871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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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