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國家、省禁毒辦將對武定縣轄區開展衛星遙感監測和無人機航測鏟毒行動,確保鏟毒務盡。
為凈化社會環境,進一步加強禁種鏟毒工作,及時發現和鏟除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堅決遏制、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實現禁絕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確保 “零種植”、“零產量”目標,積極配合國家、省禁毒辦衛星遙感監測和無人機航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及省、州、縣禁毒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度禁種鏟毒工作的通知》,特就禁種鏟毒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強制鏟除。
三、凡被發現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之規定進行處罰:情節較輕的,處五日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拘留,并處三千元罰款。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之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于非法種植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在2019年2月份之前自行鏟除的,可免于處罰。
四、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自覺主動鏟除已播種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對積極檢舉揭發、協助收繳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舉報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受理為治安案件查處的,每起給予500元獎勵,立為刑事案件偵破的,每起給予500元至5000元人民幣獎勵。
舉報電話: 110、0878-8711110(獅山派出所)、0878-8714110(獅山派出所大新橋警務室)、0878-8834110(九廠派出所)
特此通告
武定縣獅山鎮禁毒委員會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