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楚雄州工傷認定工作規程(修訂)》的相關規定,現將張國新等4名工傷職工的工傷擬認定情況公示如下:
1、張國新,男,55歲,云南滇武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后勤人員。2018年12月27日16:00許,云南滇武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后勤工張國新,在正順養殖場內拌糠料喂牛,不幸被牛頂撞倒地受傷。18:04,武定縣醫院120急救中心接到馬炳達的電話報警,隨即派出120醫護人員于18:13趕到現場進行搶救,經搶救30余分鐘,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擬認定為不予認定工傷。
2、楊澤林,男,20歲,武定縣中田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派駐武定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的輔警。2019年1月28日清早,楊澤林向中隊長李秋紅請假,從縣紀委辦案點回家、回單位宿舍拿換洗的衣服,8:40左右,楊澤林駕駛摩托車返回林業局執勤點途中,在從消防大隊往林業局方向正常行駛到畜牧局大門口路口時,被一輛突然掉頭的三輪車撞到,由于沖擊力大,楊澤林躲避不及,把控不住,連人帶車沖下公路路沿,掉到1米多深的路坎下,造成身體多處受傷。被診斷為:1.閉合性胸部損傷,雙肺挫傷,右側氣胸;2.左側第3肋骨骨折,右側4—8肋骨骨折;3.右鎖骨骨折;4.頭外傷,頭皮血腫,頭皮裂傷。擬認定為工傷。
3、虎瓊,女,43歲,武定縣農機化學校汽車駕駛員培訓站的后勤工。2019年1月28日7:50從家中步行到單位上班,當行至獅山鎮北門坡岔路口,不幸被一輛云A2C91H號小汽車從背后撞飛3—4米遠,倒地后不能動彈。單位同事得知后趕來將她扶起并送往武定吉慈堂醫院檢查治療。 被診斷為:1.左側第11、12后肋骨骨折;2.左側腰部軟組織挫傷。擬認定為工傷。
4、李美瓊,女,51歲,武定縣民政局正科職級公務員。2019年2月25日,李美瓊在單位正常上班,18:05,下班后,李美瓊從四樓辦公室走出來準備下樓回家,當行至二樓樓梯間時,不慎踩滑跌倒摔傷左手,單位同事將她扶起來并送往吉慈堂醫院檢查治療。被診斷為:左橈骨骨折。擬認定為工傷。
以上擬認定結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內,如有異議,可向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股反映。
通信地址: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股(301室)
郵編編碼:6516000
舉報電話:0878—8712572(局辦公室)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