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李堅主持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推進會,縣政府班子成員,縣水務局、縣國土局及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等部門領導參加會議。
李堅強調,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河湖庫渠管理保護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落實州委、州政府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措施,是解決復雜水問題、維護河庫渠健康生命的有效方式,是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迫切需要。全縣各級各部門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把思想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領導,高度重視,高位推動,確保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李堅要求,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力推進河湖長制落實。全縣各級黨委、政府加強對推進河湖長制工作的領導,狠抓責任落實,真抓實干,不折不扣完成省、州年度目標任務。認真開展巡河,防止河湖長制工作流于形式,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轉變。下決心補齊河湖長制工作短板,認真落實河道巡查員,充分發揮基層主力軍作用。二要強化宣傳動員,形成社會合力。要多渠道、多方式宣傳,全媒體投入、全社會動員、全范圍覆蓋,加強輿論引導,暢通公眾參與渠道,持續開展河湖長制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活動,進一步提高社會各界對河湖保護工作的參與意識、責任意識,積極營造人人關心、人人參與、人人有責、人人監督的良好氛圍。三要強化督導,壓實責任抓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要全面加強督查檢查力度,嚴格落實各級河湖長巡河督查檢查機制,要進一步完善責任追究機制,要制定河湖長年度考核考評和獎懲辦法,縣、鄉逐級開展年度考核,對于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以及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