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積極開拓創新,通過采取有力措施,打出了一套加強村組干部隊伍建設的“組合拳”,為決戰脫貧攻堅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嚴格標準“選”,不拘一格選能人。拓寬選任渠道,注重從本村優秀小組干部、村級后備干部、致富能手、回鄉知識青年、復原退軍人、科技示范戶當中選村級干部,鼓勵縣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提前離職職工到村任職。堅持備用結合,按照每個貧困村有2至3名初中以上文化、每個村民小組至少有1名后備人選的要求,著力把黨員培養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優秀分子培養成為黨員,把黨員致富能手培養成為村組干部。搭建農村青年黨員和后備干部選拔、教育、培養、使用平臺,成立“青年人才黨支部”,破解農村青年黨員發展難、村級后備干部培養難、青年黨員作用發揮難等問題。
拓寬渠道“訓”,因材施教強素質。健全培訓制度,將村“三職”干部培訓工作納入全縣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每年組織村“三職”干部集中培訓7天以上。按每年普通黨員20%的比例進鄉鎮以上黨校集中培訓不少于3天的要求,抓實“萬名黨員進黨校”集中培訓;推廣“干部點菜+組織配菜+基地上菜”的模式,在插甸、東坡、貓街三個鄉鎮建設縣委黨校分校暨農村黨員群眾教育培訓實踐基地,采取課堂教學與現場示范、“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等手段,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鄉村組干部學歷和綜合素質,與云南開放大學開展“校地合作”,鄉鎮及村組干部在讀學員達336名。
健全機制“管”,加強監督促有為。開展了貧困村黨組織書記分析研判,查找出村黨組織書記思想不夠解放、服務意識不濃、能力素質不適應、作風不夠務實等問題,分別建立臺賬加以整改,及時調整撤換履職不合格的黨組織書記。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職能作用,讓村組黨組織書記的言行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以嚴格的紀律約束,促進村級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凈干事、能干成事。
落實保障“激”,全面提升積極性。健全村干部工作報酬的正常增長機制,提高村組干部工作待遇和村集體經濟配套獎勵標準,開展“多彩羅婺幸福武定紅旗村”爭創活動,每年按村(社區)總數30%的比例評選命名“紅旗村,對保持“紅旗村”稱號的村(社區)干部和綜合服務平臺操作員每人每月給予300元補貼,在經濟上給“甜頭”。擴大從村干部中招考公務員和鄉鎮領導班子的比例,增加村干部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權重,每年開展評選表彰活動,并向省州推薦,在政治上給“奔頭”。強化履職保障,縣財政每年為村“三職”購買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對正常離任的村“三職”干部按照任職年限給予生活補貼;建立激勵表彰機制,每年表彰30個“脫貧攻堅先進黨組織”,每個給予1000元的“以獎代補”資金,在社會保障給“靠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