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窩鄉城建辦深入學習上級會議精神,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合理設置及管護環衛設施實日常保潔和節假日等重要時段的集鎮環境衛生治理,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治理整頓占道經營,收取衛生費、攤位費。收取的攤位費用于保障1名集鎮管理協管員、保潔人員及垃圾清運工的工資支出。一是完善交通標識、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在街上劃定客車、貨運車、摩托、三輪車和過往車輛臨時停靠點和固定停車位置。規范所有車輛到指定位置停放禁止在交通道路及大街上隨意進行車輛停放和停靠客運車及貨運車一律不得超載或非法營運;對亂停亂放車輛依據條例予以處罰。二是商戶全部進店經營,禁止一切占用人行道和公路經營的行為。大街流動攤位全部擺到規劃線以內禁止占用公路經營。臨街所有門面只能在室內經營不得占用人行道。
以鞏固“國家級生態鄉鎮”成果為抓手,加大亂搭亂建的查處力度。強化重點區域的巡查監控,拆除城鎮道路兩側有礙觀瞻的違章建筑和超期臨時建筑2處,150余平方米;查處兩處違規違建建筑共148平米,清理亂貼亂畫、亂擺亂放、占道經營現象80余人;規范清理各類不合規定的戶外廣告、門頭牌匾4 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