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貫徹落實河長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戰略,是省州縣黨委、政府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是保護水資源,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迫切需要。
自河長制工作開展以來,插甸鎮黨委、政府采取積極措施,全鎮境內8條主要河流、8個水庫、1條主渠由縣、鎮、村級負責同志擔任河(庫)長,各河長和協助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河庫管理保護主體責任,對鎮內主要河流、水庫開展日常巡查。對插甸鎮區域內的河流、水庫按縣河長辦的要求全面開展“清河行動”,組織鎮、村及黨員群眾在勐果河、插甸河、水城河等開展清河活動,努力提高全民對河庫保護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截至目前,投入清理和整治河道車輛及機械36次,投入人數136人次,整治面積43.2平方公里,清理河道6.3公里,清除河道垃圾15噸,投入資金0.7萬元,河道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圖1 鎮級河長巡河

圖2 水管站及水庫管理所到爛泥箐大溝檢查水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