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0年,發窩鄉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鄉黨委、鄉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縣政府辦公室有關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規范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平臺等方面有較大進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準確把握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職責定位和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全面推進我鄉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公開全覆蓋,讓公開成為自覺、透明成為常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為不斷增強政府公信執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營商環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不斷深化政務信息公開領域和細化公開內容。
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國土空間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決算等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我鄉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于2020年10月27日編制完成本鄉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實行政務過程和結果全公開。體現我鄉地區和領域特點,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
(三)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流程。
構建發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優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發布、解讀回應、公眾參與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范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公開工作于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
(四)不斷創新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形式。
除了運用政務公開宣傳欄、新聞、廣播、報刊、網站等形式進行公開以外,鄉各部門單位還編制了本單位的工作指引或辦事指南,詳細列明單位機構設置、各項職能、相關政策法規及業務辦事流程,方便群眾查閱和了解。此外,我鄉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日常政府管理,貫穿于辦文、辦會過程中,針對不同公開對象,采取了不同的公開方式,及時公開各類政務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75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7 |
0 |
0 |
行政強制 |
9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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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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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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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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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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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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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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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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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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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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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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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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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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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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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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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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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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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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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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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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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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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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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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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離縣委、縣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務信息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二是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還不夠全面,三是信息公開更新還不夠及時。為此,將采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強化信息公開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準確。二是更好地接受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三是大力開展公路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群眾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認知度。
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業務的學習和培訓,不斷提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二)強化公開力度。進一步細化、優化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不斷加大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選擇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作為突破口,不斷豐富信息公開的內容,繼續強化信息內容更新。
(三)完善制度建設。進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開工作規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重視依申請公開辦理效率和答復質量,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更大進展。
(四)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宣傳欄、網站、微博、微信、報紙、電視等各種媒體,強化宣傳的力度、廣度與深度,積極引導社會公眾正確行使知情權。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發窩鄉人民政府2020年度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