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報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的要求,武定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按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而成,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6個部分。年報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開發(fā)布在武定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aji87.cn)。如對年報有疑問,請與武定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武定縣城北片區(qū)靜城路78號,電話:0878-8711986,傳真:0878-8711986,郵編:651600)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局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國務院和省、州、縣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總體要求,緊緊圍繞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管理事項和群眾關心事項,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規(guī)范常態(tài)化,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提高住建局服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依法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按照“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認真加強組織和管理,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不斷完善公開內(nèi)容,強化載體建設,規(guī)范辦事行為,及時主動發(fā)布信息。在公開的內(nèi)容方面,堅持公開為常態(tài),重點將群眾普遍關注的實際問題進行公開,如機構職能、領導信息、財政預決算、政務投訴渠道以及涉及本部門的主要政策法規(guī)等,并及時公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確保公開信息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接受群眾監(jiān)督。2022年,我局在武定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主動公開各類信息共91條,其中,對交縣住建局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59件辦理結果進行的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武定縣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內(nèi)部流程機制,對依申請公開的事項,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局辦公室負責受理,按照權責歸屬交由相關股室辦理并形成書面意見,經(jīng)分管領導審批后及時進行答復。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規(guī)范答復文書格式。2022年我單位收到依申請公開申請數(shù)量為0,辦理數(shù)量為0。
(三)解讀回應工作情況
一是嚴格執(zhí)行《武定縣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實施辦法》,切實做到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fā)布。對涉及的牽頭制定和代政府起草的政府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政策全面解讀,政策解讀1次,解讀《武定縣“十四五”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21年—2025年)》。二是嚴格貫徹落實輿情處置“三同步”原則,建立輿情處置回應制度,發(fā)現(xiàn)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時匯報,及時處置。2022年度未發(fā)生重大輿情。
(四)平臺建設情況
將武定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作為政務公開的主要渠道,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拓寬公開范圍,持續(xù)推進住房、建設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為公眾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進一步滿足群眾的需求。同時,利用LED屏、宣傳欄等向社會公示信息,對群眾在12345熱線投訴快速處理,全年辦理12345熱線事項143件。認真開展網(wǎng)站監(jiān)管,對網(wǎng)站欄目及政務公開情況及時進行查看檢查,對上級反饋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不出現(xiàn)錯別字、空白欄目、長久不更新欄目、信息公開不到位等情況。
(五)保障措施工作情況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為成員的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負責處理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事務,領導小組于年初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嚴控公開時限。對需要公開的事項,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和相關政策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要求,及時在對應網(wǎng)站上發(fā)布,保證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規(guī)范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76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1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57(地稅代繳)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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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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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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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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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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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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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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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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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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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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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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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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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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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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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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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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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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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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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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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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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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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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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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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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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zhuǎn)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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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91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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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體現(xiàn)在:一是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和規(guī)范性有待提高;二是城市綜合執(zhí)法、住房保障信息公開不全。
針對上述問題,2023年我局將在以下方面加以努力:一是加強辦公室與各股室、下屬單位之間的聯(lián)系,增強信息發(fā)布的時效性和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按照公開目錄設置,進一步補充完善城市綜合執(zhí)法、住房保障信息,確保應公開盡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武定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22年度未發(fā)生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