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意識。
1.加強組織領導。因機構改革,我單位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落實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專門的負責人員,明確了責任分工,從組織上保障了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局堅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議程,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序、健康開展。
2.精心組織實施。根據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在工作推進中,班子成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政務公開各項制度,經常檢查、督促和指導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負責政務公開的辦公室也能認真做好日常工作,及時更新政務信息。
(二)著力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工作。
1.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一是做好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完成權責清單融合工作,明確辦理依據、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等信息,在武定縣司法行政網公示,并通過武定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強化權責清單的便民性,方便群眾查詢和監督。
2.將我局所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情況通過公函形式送達至縣人大、縣政協及相關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面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監督。三是通過多渠道、全方位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做到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專項檢查相結合,提高監督效能性,使公開工作更加扎實、有序開展。
3.圍繞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政策解讀。加強對規范性文件解讀,在武定縣司法行政網上發布對應的解讀材料,方便公眾理解文件內容。嚴格執行政策文件解讀“三同步”工作,確保政策解讀和公開屬性嵌入公文辦理程序全過程。
(三)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
1.抓好重點項目推進公開,進一步加大重點工作推進和公開力度。
2.嚴格按照財務規定,每年年初和年末,積極做好部門預算、決算公開工作,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詳細公開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增強政府財政資金的透明度。
(四)圍繞社會關切問題加強輿情回應。成立了輿情應對和依法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武定縣司法局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實施方案》,切實加強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重大敏感事件輿情應對工作的領導,著力提升新媒體時代輿論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1.做好政府信息門戶網站部門動態的維護,指定專人定期對欄目內容進行更新。截至目前,在武定縣政務公眾信息網站部門動態欄目及時發布部門相關法律法規、重要工作動態等信息126條;
2.一是充分發揮政務微信《武定法治在線》等新媒體傳播作用,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加大宣傳力度。一年來,縣委普法辦共編發普法信息278篇,云南網、學習強國云南學習平臺、云南政法、云南司法行政、云南普法網、云南法治報、楚雄日報、楚雄政法、法治楚雄等媒體采用154篇。二是推廣好“云南省掌上12348”微信公眾號關注工作,按省司法廳下達任務要求,在全縣范圍內大力宣傳,讓廣大群眾在此公眾號上了解更多的法律咨詢;三是通過制作辦事指南、辦事手冊、宣傳材料等形式公開。今年印制公共法律服務指南3000余份。
3.加強司法行政宣傳力度,2022年向縣委信息辦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報送工作信息126條。
4.及時公開行政權力運行信息。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總體要求,結合職責對權責清單進行進一步梳理完善,梳理出5大類共40項,行政處罰32項、行政裁決1項,行政許可2項,行政檢查3項,其他行政職權2項,并按要求進行了公示。按照信息公開工作要求,認真梳理隨機事項抽查清單,報縣審改辦進行公開。
5.貫徹落實“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我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利用政府網站,督促50家行政執法單位集中向社會依法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途徑和執法結果等信息。
6.依法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一是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學習信息公開條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提高了崗位工作能力,確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深入、有效;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要求落實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
(六)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
1.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一是認真對照“工作規程”的要求,在武定縣司法行政網上公開我局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等信息,暢通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受理渠道。二是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制度,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受理流程。
2.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工作。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加強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機、公開方式的研判,未發生信息發布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對政策解讀頻次和深度不夠;二是一些股室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強;三是公開的時效性不強,主動公開的內容單一,與群眾需求還有一定差距,公開量、公開面、公開形式、公開深度等方面還不能滿足群眾的要求。
(二)改進措施:一是深入學習貫徹新《條例》精神,進一步提升全局政務公開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質量;二是突出重點,體現特色,增強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影響力。三是不斷豐富公開的方式和內容,加大公開力度,拓寬公開司法行政工作動態;四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上級和政府關于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要求,以行政透明度最高為目標,繼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爭在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進展,在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臺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開成為貼近和幫助老百姓解決實際問題的助推劑,成為政府溝通老百姓的連心橋。
武定縣司法局2022年度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