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武定縣氣象局按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而成,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共6個部分。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開發布在武定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aji87.cn)。如對年報有疑問,請與武定縣氣象局辦公室聯系(地址:武定縣靜云街與靜溪路交匯處北,電話:0878-8728996,傳真:0878-8728996,郵編:651600)。
一、總體情況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省、州、縣級部門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準確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著眼推進權力配置信息公開、著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著眼深入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強化政務公開工作各項保障措施,以更高質量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為實現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氣象服務保障支撐。現將武定縣氣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如下:
(一)推進權力配置信息公開
1.完善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動態調整權責清單,按照上級工作部署,推進基層縣級氣象主管部門權責清單的落實工作。
2.規范公開機構職能信息。組織全面梳理和依法公開工作職能、機構設置等信息,匯總局機關機構職能目錄并向社會公開,全面展現氣象主管機構權力配置情況。
3.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系統梳理本機關制發的規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時立改廢,集中統一對外公開并動態更新。整理形成本級規范性文件匯編并集中統一對外公開。
(二)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政務信息公開
1.加強政策文件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完善政策制定與政策解讀同步推進機制,法規科和辦公室把解讀材料是否完備,作為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上報上級氣象部門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格把關。特別是涉及“六穩”(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六保”(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等相關政策信息,要加大解讀力度,加強輿論引導,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2.提高政務服務透明度便利度。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根據州氣象局和縣人民政府統一部署,推進平臺對接相關工作,實現氣象行政審批事項“一網通辦”,進一步提升辦事便利度。認真執行告知承諾制,進一步優化氣象政務服務流程、精簡申報材料、壓縮審批時限,做好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修改工作,確保相關行政審批工作平穩有序過渡。
(三)深入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1.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新要求。按照新條例要求,在《氣象部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武定縣氣象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以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工作機制,規范主動公開方式,確保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
2.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進一步理順和暢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完善辦理工作程序,規范答復文書格式,健全登記歸檔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堅持依法辦理和答復原則,嚴格按照新條例要求,準確適用依申請公開各項規定,依法保障公眾合理信息需求。
3.夯實政務新媒體建設基礎,發揮作用。持續做好武定氣象微信公眾號新媒體建設,發布天氣預報、氣候預測預警、人工影響天氣、干旱監測及預報、雷電防御、農業氣象服務項目、氣象信息宣傳。充分發揮微信及多媒體靈活便捷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布與部門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信息。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大力提升氣象微信關注用戶數。加強日常監管和維護,加強與微信粉絲的互動。
4.積極回應關切。按照氣象法規相關規定,加強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密切監測收集苗頭性輿情,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特別是涉及重要天氣過程、重大氣象災害、部門突發事件等輿情,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有效回應。建立政務公開、宣傳、網信等部門參加的政務輿情信息共享、協同聯動、快速反應機制,針對社會關注的氣象熱點和難點問題,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和回應,及時解疑釋惑,強化正確的輿論導向。
(四)強化政務公開工作各項保障措施
1.落實領導責任。明確由武定縣氣象局紀檢組長分管氣象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縣氣象局局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相關工作,履行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職責,切實做好對氣象主管機構政務公開工作。
2.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抓好新修訂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3.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前要對公開內容、公開時機、公開方式進行研判和審查,規范開展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避免發生信息發布失信、泄密等問題。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公開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要選擇恰當的方式和范圍。
4.強化培訓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縣級氣象部門機關工作人員的政務公開意識和能力。積極參加武定縣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縣級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培訓,重點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規范化建設等方面的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系統性,提升培訓效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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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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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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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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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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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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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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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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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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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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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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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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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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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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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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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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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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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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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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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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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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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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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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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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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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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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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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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1.政務公開工作主動性、積極性需進一步增強。
2.政務公開更新時效性需進一步提升。
3.政務公開理論、政策性文件需持續鞏固。
(二)改進情況
1.進一步提高公開實效性,緊密圍繞氣象行政管理職能,立足于服務群眾,立足于接受群眾監督,立足于解決問題,在辦實事、見實效上下功夫。
2.提高政務公開面,拓寬政務公開宣傳渠道,逐步擴大公開內容,真正做到全面、徹底的公開。同時積極運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及時在網站更新相關信息,切實拓寬政務公開宣傳渠道。
3.穩步提升政務公開人員業務素質,做到及時公開、規范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武定縣氣象局2020年度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