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文化和旅游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印鑒、檔案、政務公開、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群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上級和本機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工作決策和部署、領導指示的督辦、檢查、落實和反饋。協助局領導處理突發、重大事件。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及預算的執行;負責局機關財務票據的審核、收集匯總及報賬工作;負責系統人員工資調標的申報、審批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采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資、年度考核管理等工作;辦理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評聘、審核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編制實施本系統基層工作計劃、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本系統基層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辦公電話:0878—8712851、0878-8728775
(二)文化股。擬定文化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縣大型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各單位和農村開展各種群眾文化活動;指導縣圖書館、縣文化館、武定縣文化藝術團和全縣業余文藝隊伍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活動;管理和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聯系縣文化館、縣圖書館及鄉鎮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體育服務中心工作;負責文化統計工作。
辦公電話:0878—8712851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股。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縣文化館、縣文物管理所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文化生態保護相關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州級、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和認定工作;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和保護工作;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
辦公電話:0878—8712851
(四)旅游股。負責旅游市場開發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旅游景區景點的開發利用;負責全縣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促銷活動,開拓、培育、完善和發展旅游市場;負責編制全縣旅游市場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旅游產品開發、包裝和旅游路線設計,培育旅游精品;負責智慧旅游工作;負責旅游統計工作。
辦公電話:0878—8712851
(五)行業和市場管理股。調查研究全縣社會文化發展趨勢,擬定全縣社會文化發展規劃;負責對文化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設立審查;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行業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做好行政許可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各類旅游行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審批旅游定點單位及評定工作,負責旅行社審核、申報、年檢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關于旅游住宿(星級)賓館、飯店、旅行社、旅游景區(點)等方面的等級質量評定、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旅游飯店(星級)、旅行社的推薦、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特色餐飲名店,特色農家樂申報初評工作;負責監督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全縣導游、解說員審批、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旅游資源普查、調研及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旅游行業教育及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旅游涉外事務,負責全縣旅游安全、保密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
辦公電話:0878—8715249
(六)產業發展股。承擔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擬定文化產業、旅游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有關門類和旅游產業新興業態發展;促進文化、旅游與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全縣文化和旅游重點項目建設;負責文化和旅游項目規劃編制工作;負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立項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開展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文化和旅游項目的儲備、申報、實施、驗收工作;組織項目實施,檢查監督項目落實情況;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實施和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重點旅游區域、旅游路線的規劃和鄉村旅游、旅游景區建設和旅游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文化、旅游扶貧工作。
辦公電話:0878—871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