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兩項補貼”的補貼對象是: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具有楚雄州戶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對象為具有楚雄州戶籍,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及三、四級精神殘疾人。
殘疾人“兩項補貼”的補貼標準是: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一級每人每月80元,二級每人每月70元,三、四級精神殘疾人護理補貼每人每月40元。
殘疾人“兩項補貼”的申領程序是:本人向全國任一鄉鎮(街道)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受理窗口為非戶籍所在地的,則受理窗口受理后將相關材料通過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推送至戶籍地鄉鎮(街道),由戶籍地鄉鎮街道進行初審,如受理窗口為戶籍地,則直接進入初審,初審材料經鄉鎮(街道)公示3個自然日,有異議的,書面通知申請人,無異議后推送至戶籍地縣級殘聯審核,縣級殘聯審核通過后推送至縣級民政,縣級民政審核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并公示3個自然日,無異議的審定發放補貼,屬異地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通知受理地,有異議的按初審程序組織調查核實。整個初審審核審定過程不超過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