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隊檢疫、復查期間退回新兵恢復戶口登記
(一)部隊檢疫、復查期間退回的新兵,應當在原戶口所在地申報落戶。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
3.部隊師(旅、武警總隊)以上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者縣級人武部門確認文件。
(二)服現役的公民被軍隊退回、除名、開除軍籍的,本人應當憑兵役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在原戶口所在地申報恢復戶口登記。
辦結時限:當場辦結。
是否收費:不收費。
二、士兵退出現役恢復戶口登記(退役落戶)
士兵退出現役的,應當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落戶。需要基礎材料如下: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居民身份證或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軍人身份證;
(三)縣級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退役士兵落戶介紹信;
(四)退出現役證件。
隨父母安置的,需要提供父母的居民戶口簿,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隨配偶安置的,需要提供配偶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
隨配偶父母安置的,需要提供配偶父母的居民戶口簿,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本人自有住房并實際居住的,需要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從鄉村地區應征入伍并自愿到安置地城鎮地區自主就業的,可在其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或社區集體戶辦理恢復戶口登記,按租賃房屋落戶所需材料辦理。
士兵退出現役安排工作,申請在安置單位集體戶恢復戶口的,由接收單位代為辦理;申請在安置單位社區集體戶恢復戶口的,可憑基礎材料辦理。
士兵退休與供養安置的,應當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落戶。一般情況按士兵退出現役恢復戶口登記辦理恢復落戶;由民政部門集中供養的,可在供養地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單位集體戶辦理落戶。
入伍時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后復學的,應當向其入伍時常住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常住戶口登記。退出現役后不復學的,可以在入學前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常住戶口登記,符合隨父母、配偶、配偶父母異地安置條件的,按本條規定辦理。
辦結時限:當場辦結。
是否收費:不收費。
三、軍隊干部復員恢復戶口登記(干部復員落戶)
軍隊干部復員申報落戶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居民身份證或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軍人身份證;
(三)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復員干部接收通知書;
(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復員干部落戶介紹信;
(五)本人退出現役證件。
辦結時限:當場辦結。
是否收費:不收費。
四、軍隊轉業干部計劃分配安置恢復戶口登記(軍轉干部計劃分配落戶)
軍隊轉業干部計劃分配安置的,應當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落戶。需要基礎材料如下: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接收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軍人身份證、本人退出現役證件;
(三)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報到通知書;
(四)省級或州(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落戶證明。
本人在安置地城鎮區域自有住房并實際居住的,需要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房屋產權為轉業干部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的,需要提供房屋產權人(合法擁有人)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居民戶口簿、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在安置地城鎮區域其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其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或社區集體戶辦理落戶,按租賃房屋落戶所需材料辦理。
申請在安置單位集體戶落戶的,由接收單位代為辦理;申請在安置單位社區集體戶恢復戶口的,可憑基礎材料辦理。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同意家屬隨遷的,可憑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知文件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隨遷家屬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辦結時限:軍轉干部恢復戶口登記的,當場辦結。家屬隨遷在省內遷移的,當場辦結;跨省的,5個工作日內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是否收費:不收費。
五、軍隊轉業干部自主擇業安置恢復戶口登記(軍轉干部自主擇業落戶)
軍隊轉業干部自主擇業安置的,應當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落戶。需要基礎材料如下: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州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軍人身份證;
(三)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報到通知書;
(四)安置地州(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落戶證明;
(五)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發給的轉業證件。
本人在安置地城鎮區域自有住房并實際居住的,需要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房屋產權為轉業干部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的,需要提供房屋產權人(合法擁有人)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居民戶口簿、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在安置地城鎮區域其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其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或社區集體戶辦理落戶,按租賃房屋落戶所需材料辦理。
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在安置地鄉村地區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基本生產生活資料且實際居住的,提供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不動產權證(宅基地使用權證)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可以在安置地鄉村地區落戶。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同意家屬隨遷的,可憑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知文件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隨遷家屬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辦結時限:當場辦結。家屬隨遷在省內遷移的,當場辦結;跨省的,5個工作日內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是否收費:不收費。
六、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恢復戶口登記(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落戶)
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的,應當向轉改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常住戶口登記。需要基礎材料如下: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軍人身份證;
(三)本人退出現役證件或者軍隊師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
(四)州(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落戶證明。
本人在轉改地城鎮區域自有住房并實際居住的,需要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房屋產權為轉改干部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的,需要提供房屋產權人(合法擁有人)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居民戶口簿、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在轉改地城鎮區域其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其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或社區集體戶辦理落戶,按租賃房屋落戶所需材料辦理。
申請在轉改單位集體戶落戶的,由接收單位代為辦理。申請在轉改單位社區集體戶恢復戶口的,可憑基礎材料辦理。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同意家屬隨遷的,可憑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知文件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隨遷家屬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辦結時限:轉改文職人員恢復戶口登記的,當場辦結。家屬隨遷在省內遷移的,當場辦結;跨省的,5個工作日內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是否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