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
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作者: 來源:縣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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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主體 | 責任科室 | 公開時限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公開 | 依申請公開 |
1 | 組織機構 | 基本信息 | 機關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包括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郵政編碼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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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信息 | 政府及辦公室領導姓名、職務、照片、分工、簡歷信息。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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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職能職責。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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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 內設科室、職能,聯系電話。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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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讀 | 各類政策文件的解讀材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政策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電視、廣播、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新聞發布會、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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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規劃計劃 | 發展規劃 | 信訪工作規劃及相關政策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電視、廣播、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新聞發布會、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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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事管理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公告,招考、遴選通知,錄用公示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電視、廣播、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新聞發布會、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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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財政信息 | 財政預算 | 縣信訪局財政預算說明,財政預算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財政部關于推進省以下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3〕309號)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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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決算 | 縣信訪局財政決算說明,財政決算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財政部關于推進省以下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3〕309號)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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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審計信息 | 審計存在問題及整改 | 審計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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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議提案 | 人大代表建議 | 建議提案辦理總體情況,辦件復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議和州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 | 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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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提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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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信息公開管理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范圍、渠道、時限,依申請公開的申請方式、答復時限,不予公開事項及監督保障渠道等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武定縣武定縣信訪局 | 辦公室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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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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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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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1)總體情況,主要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監督保障(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等方面; (2)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3)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4)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6)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次年3月10日前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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