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武定縣接到編號為“X3YN202405230051”1件涉自然資源的舉報件。接到舉報件后。武定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及時交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第一時間對舉報內容進行現場調查核實和整改處理。根據省州督察要求,武定縣科學制定了整改方案,嚴格按照整改目標、時限和措施認真開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舉報件已按整改時限辦結,現將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受理編號:X3YN202405230051
舉報主要內容:楚雄州武定縣貓街鎮五拃店村委會法署村2021年建設毛石混凝土擋墻工程時,私自開采村附近山上風化石用于工程建設,破壞生態環境。
整改目標:對現場無序堆放的風化石進行整形,疏通排水;進一步補植復綠,確保恢復效果。
整改措施:
1.由貓街鎮黨委政府組織清理采石區域內無序堆放的風化石,疏通排水;植水冬瓜樹苗,播撒草籽,進一步補植復綠。
2.由貓街鎮黨委政府做好周邊居民溝通解釋工作。
處理和整改情況:該問題已辦結。具體情況為:
1.已清理采石區域內無序堆放的風化石,疏通排水;已種植水冬瓜樹苗100棵,播撒草籽2畝,進一步補植復綠。
2.已做好周邊居民溝通解釋工作。2024年5月28日對周邊群眾開展滿意度調查,共發放10張滿意度調查表,滿意度100%。。
武定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