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改善和國民素質不斷提高,為不斷引領新風尚,宣傳吸煙危害,倡導無煙環境,提倡健康生活,白路鎮積極開展了創建無煙黨政機關活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云南行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做好無煙黨政機關建設的通知》文件通知,貫徹落實州人民政府《楚雄州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實施方案》和縣人民政府《武定縣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具體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開展了以下活動:
一、組建控煙監管領導小組
根據創建無煙黨政機關工作需要,成立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各部門為成員的創建無煙單位領導小組,全面分工,負責創建無煙單位活動的組織、檢查、督促與整改等工作。明確領導組長監管責任,各個組員監管區域及監管內容。
二、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營造創建無煙黨政機關工作氛圍。利用職工會議、職工工作群進行控煙宣傳教育活動。發放控煙宣傳信息、開設控煙宣傳欄、設立禁煙牌,進行自我監督與相互監督,引導和教育職工主動控煙,轉變抽煙觀念與習慣。積極開展吸煙有害健康教育,增強職工的自我保健意識,提高職工的控煙自覺性和控煙能力。

三、實施控煙活動
各辦(中心、站所)負責人具體落實各自的控煙工作,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切實將控煙工作落到實處。黨政班子成員積極帶頭做表率,全體干部職工自覺在工作場所禁煙,對來訪者不敬煙、不遞煙、不勸煙,并主動勸阻來訪者不在政府大院內抽煙,控煙工作逐漸收到成效。在控煙監督工作開展以來,我鎮全體干部職工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相互鼓勵,幫助吸煙人員控煙戒煙,控煙工作穩步推進。室內場所無吸煙區域、吸煙室及煙灰缸,做到無人吸煙、無煙味、無煙頭。在公務活動和各類會議中不吸煙、不備煙。在室外設立吸煙區,其他公共場所一律不準吸煙。
四、落實考評獎懲制度
把禁煙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中,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云南行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做好無煙黨政機關建設的通知》《楚雄州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實施方案》《武定縣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本單位在禁煙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及獎勵;對問題較多的或多次違反控煙規定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年度評優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