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40-4)
問題描述:“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該反饋問題由縣林草局牽頭負責整改,現全面完成整改,現將整改情況予以公告。
一、整改問題
具體問題描述:
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指出:《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明確,國有國家級、省級公益林原則上不得調出。但2021年以來,全省國有國家級公益林減少59.9萬畝,其中調出11.8萬畝;國有省級公益林減少112.1萬畝,其中調出30.9萬畝。督察還發現,楚雄州金進商務公司姚興村砂場等3家砂石場違法占用林地共117.8畝;楚雄州柳樹沖光伏項目超范圍使用林地56.9畝,其中省級公益林14畝。
牽頭領導:周智榮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整改牽頭單位:縣林草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武定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改革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整改目標:嚴格執行《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確保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調出、調入依規管理、科學規范。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整改措施
加強公益林調整管理,在2025年1月底前完成全州公益林調整情況清理復核工作,2025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排查存在問題整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強化動態管理,持續優化公益林布局和規模。
三、整改進度: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指出:《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明確,國有國家級、省級公益林原則上不得調出。但2021年以來,全省國有國家級公益林減少59.9萬畝,其中調出11.8萬畝;國有省級公益林減少112.1萬畝,其中調出30.9萬畝。督察還發現,楚雄州金進商務公司姚興村砂場等3家砂石場違法占用林地共117.8畝;楚雄州柳樹沖光伏項目超范圍使用林地56.9畝,其中省級公益林14畝。涉及武定縣調出3148畝國有省級公益林(其中2022年初步優化調出8畝,2023年進一步優化調出3140畝)的問題。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的林草生態環境問題,武定縣至2025年3月底,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已經完成整改,具體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武定縣省級公益林初步優化工作,于2021年7月開始,至2022年3月底結束,優化前武定縣省級公益林面積972109畝,經對接融合剔除、調出和補進優化后,面積為972550畝(國有面積10913畝、非國有面積961637畝)。其中優化調出的8畝國有省級公益林因地塊細碎無法管理,經現地核實后按《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規定調出,故不納入此次整改補入范圍。
(二)武定縣2023年2月開展省級公益林進一步優化工作,以初步優化成果為基礎,結合2022年林草生態綜合監測數據,嚴格執行《云南省省級公益林進一步優化技術方案》。經進一步優化,剔除93393畝、調出68299畝、補入0畝、永久性非林地調出217畝、與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套合比對沖突剔除574畝,最后全縣進一步優化后省級公益林面積810174畝。其中調出的68299畝里包含3140畝國有省級公益林,經現地核實后調出的3140畝國有省級公益林,重新補入為國有省級公益林。
(三)根據第三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報告指出:“國有國家級、省級公益林原則不得調出的要求”。武定縣至2025年3月底,已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存在問題整改工作,形成的《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武定縣財政局關于第三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涉及國有公益林調出問題整改的報告》,現已通過武定縣人民政府批復(武政復〔2025〕27號),并已按程序上報州級審批。
(四)根據《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云南省武定縣實施方案》《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組織開展森林資源統一管護縣級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精神,推進天然林與公益林并軌管理。武定縣于2024年6月組織編制完成了《云南省武定縣森林資源統一管護實施方案》,使天保工程森林管護與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管護有機結合,制訂了《武定縣2025年天保工程森林管護和公益林補償統一管護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管護費與天保工程森林管護費整合使用,統一工資標準,統一聘用護林員對全縣的森林資源進行管護,共建一套完整的森林資源管護網絡體系,進一步完善天保工程森林管護護林網絡,使全縣315.6815萬畝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實現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雙贏增長。
(五)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落實巡護責任。武定縣林草局于2024年印發了《武定縣天然林保護工程護林員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加強護林員隊伍建設,規范護林員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護林員的作用,及時掌握森林、草原、濕地等自然資源變化動態,確保公益林資源不發生流失。
五、整改完成情況:
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的林草生態環境問題,武定縣至2025年7月底,已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并完成整改。下一步,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將嚴格執行《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確保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調出、調入依規管理、科學規范。
六、下一步工作舉措
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將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嚴格按照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壓實責任,全力推進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落實。
(一)增強意識,扛實工作責任。全縣林草部門將切實履行“保護森林資源”職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到明責、知責、盡責。切實將“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和整改問題銷號清單”五個清單制度落實好,以最有力的措施,堅決抓好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確保反饋問題及時整改銷號。
(二)舉一反三,強化問題整改。全縣林草部門將堅持以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為導向,舉一反三,以點帶面全方位開展自查自糾,對全縣林草生態領域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全方位抓好林草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治理;以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為契機,按照最高標準、最嚴制度、最實舉措推進問題整改,加強部門聯動,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林草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三)務實作風,鞏固整改成效。全縣林草部門將牢固樹立“不管是失職,管不好是不稱職”的責任意識,把實事求是貫徹問題整改全過程,堅持從嚴、從快、從實抓整改,對整改問題實行臺賬式管理,跟蹤問效,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監管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長效機制不建立不放過、社會不滿意不放過。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
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