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根據《武定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縣文化和旅游局組織開展了武定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推薦申報和評審工作。
在各鄉鎮推薦申報的基礎上,縣文化和旅游局成立武定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推薦申報的非遺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進行評審。經審核申報材料、專家評審、評審委員會審議等程序,現將武定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推薦名單予以公示(推薦名單附后),公示期15天,自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止。公示期間,若對公示名單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非遺股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署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以便核實了解有關情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均不予受理。
電話:0871—8712851
郵箱:wdhcg126@163.com
地址:武定縣獅山鎮羅婺路1號(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非遺股)
附件:1.《武定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評審推薦名錄》
2.《武定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推薦名單》
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