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縣司法局 己衣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跨越“兩省三縣”(云南省武定縣、祿勸縣,四川省會理縣)遺產分割糾紛。

今年2月,己衣司法所接到移民周某某訴求,稱二哥周某某于2001年出走,經各方尋找都杳無音訊,至今下落不明滿22年,縣人民法院已按法律程序宣告死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周某某和大哥、大姐、三哥4人都是二哥周某某的遺產合法繼承人。因二哥周某某未婚,無婚生子女,無領養、抱養子女,父母已故,生前的生活、住房等都由周某某照管,提出二哥周某某名下的烏東德水電站庫區水位線以下房子、林果等補償金18萬余元全部歸周某某繼承,并補償款一直停留在縣移民安置辦,分割糾紛不解決,補償款無法辦理手續。現大哥居住武定縣獅山鎮,大姐居住祿勸縣湯郎鄉,三哥居住四川省會理縣,他們歲數大,出行十分不便,加之遺產分割意見不統一,請求幫助解決。調解員接到申請人申請后,認真分析案情,厘清法律關系,主動分別電話聯系大哥、大姐、三哥,向他們講明事實、講清遺產繼承法律關系,耐心引導。經過反復多次疏導溝通,耐心細致做思想工作,并引導當事人尊重事實、尊重法律、相互理解,最終三方當事人達成共識,均表示同意調解意見,初步達成協議。調解員趁熱打鐵,精心組織,通過各種有效渠道,將當事人從“兩省三縣”居住地匯聚到己衣司法所,分別在調解協議書上簽了字。此次調解,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充分運用法、理、情,靈活把握調解時機,適時調解,措施得當。最終,當事人就周某某遺產繼承問題達成調解協議,維護個人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