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州民政局《關于提高2019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楚民社〔2019〕10號)文件,現對武定縣2019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標時間公布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18年557元/人/月提高到610元/人/月。
(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18年3500元/人/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
(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1、基本生活標準:從2018年665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2、護理補貼標準:集中供養對象:一檔[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級殘疾]每人每月835元;二檔[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級殘疾]每人每月418元;三檔[其他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每人每月251元)。分散供養對象:一檔151元;二檔88元;三檔其他分散供養人員不予補助。
(四)新公布的標準從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