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云教發〔2020〕14號)精神,我縣招生入學工作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入學原則,不以筆試、面試、面談、考察為附加條件招生,確保適齡兒童應入盡入、應讀盡讀。
一、一年級招生
2025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嚴格執行省、州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全覆蓋政策。按照“大穩定、小調整、縣級統籌、城區聯動、校區負責、體現公平”的工作原則,根據戶籍情況、購房情況、生源分布情況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片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25年3月底在城區幼兒園就讀并已填報《城區年滿6周歲兒童一人一案》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確需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辦理延緩入學手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七年級招生
全縣初中招生嚴格執行省州“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政策,“實行縣級統籌,屬地管理,校區負責,小升初整體劃片、對口直升”的錄取辦法。各鄉鎮小學畢業生由鄉鎮小學在6月底前采集《小升初學籍檔案》后整體劃片移交到各鄉鎮初級中學就近入學。并納入各鄉鎮控輟保學監控管理。
三、其他招生要求
(一)起始年級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學安置。未采集“一人一案”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讀一年級、七年級的,由監護人攜帶戶口簿、居住證(縣外戶籍提供)、房產證(或經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務工單位證明(監護人經商的可用有效期內工商營業執照)、《武定縣進城務工子女就學申請表》3份,于7月14日至15日自行到意向就讀學校現場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確認,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現場用手機登錄“辦事通”APP進行報名(手機未安裝“辦事通”APP的需要下載注冊賬號),登錄“辦事通”,點擊“教育入學一件事”,按提示錄入相關信息并提交審核。
本縣戶籍辦理程序及材料要求:戶口冊(戶主頁、學生頁、父親頁、母親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房產證(或經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務工證明復印件各1份,進城務工子女就學申請表復印件各3份→自行聯系新學校填寫就學申請表并簽章→網絡報名→到教體局登記相關信息→等待學校通知入學。
縣外戶籍辦理程序及材料要求:戶口冊(戶主頁、學生頁、父親頁、母親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公安機關辦理的居住證、務工證明復印件各1份、進城務工子女就學申請表復印件2份→自行聯系新學校填寫就學申請表并簽章→網絡報名→到教體局登記相關信息→等待學校通知入學。
武定縣鄉鎮六年級畢業申請到城區就讀七年級的,《武定縣進城務工子女就學申請表》必須蓋齊小升初轉出學校和接收學校公章??h外學校轉入升學的要提供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生學籍信息證明》1份。
戶口冊、居住證、房產證、務工證明復印件交轉入學校審核備案,經簽章后的《武定縣進城務工子女就學申請表》分別交縣教育體育局教育管理股、轉出學校、轉入學校各一份備案。
(二)非起始年級轉學安置。因城區學校學位原因,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轉學需經轉入學校接收認可方能辦理。由監護人攜帶戶口冊、居住證(僅需縣外戶籍提供)、房產證(或經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城區務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證明》(由原就讀學校出具)到意向就讀學校根據“出一進一”原則填報轉學申請表辦理,并按照學籍管理要求規范轉學相關手續。
(三)按照戶籍、購房(自建房)、租房順序依次進行招生,符合前置批次招生條件的不再順延執行后面批次的招生政策。
(四)符合在縣城區學校就讀,但因學校辦學規模、教育資源限制而無法在所劃片區學校就讀的學生,由縣教育體育局統籌調配調劑到尚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對不服從調配的,不再安排城區學校就讀。
(五)任何學校在學位未達計劃滿招前不得拒收轄區戶籍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