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即將開始,為保證我縣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加強武定縣2023年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期間環境噪聲監督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20日,每日20:00至次日7:00,除緊急搶險、搶修等必須連續作業的情況外,禁止建筑工地和文化娛樂、生產經營場所產生超標噪聲,影響考生學習和休息。
二、普通高考(6月7日至9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6月16日至6月20日)期間,每日8:00至18:00,考場周邊禁止產生一切干擾考生考試的噪聲和占道經營,經過考場周邊道路的所有車輛一律禁止鳴號。
三、考試期間,縣公安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縣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城管局將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將由各職能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四、監督舉報電話
縣公安局:8711110
縣城管局:8837369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8711986
州生態環境局武定縣分局:12369
縣文化和旅游局:12318
特此通告。
武定縣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