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2月1日至28日我局對4個排污許可證核發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排污許可證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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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675000
序號 |
文件名稱 |
排污許可證號 |
出文日期 |
1 |
祿豐廣通能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請) |
91532331MA7F63CA2L001U |
2023.2.15 |
2 |
永仁縣人民醫院(重新申請) |
12532327431945399D001R |
2023.2.15 |
3 |
南華縣輝鴻建材有限公司(重新申請) |
91532324MA6P66YA8D001R |
2023.2.16 |
4 |
楚雄大洋繭絲綢有限責任公司(首次申請) |
91532326MA7D5QRF4D001P |
2023.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