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烽盛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楚環武罰字〔2024〕1號)
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作者: 來源: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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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武定縣烽盛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532329MA6NHK6G5T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楚環武罰字〔2024〕1號 |
違法事實 |
在環檢車輛時,在車輛冒黑煙的否決情況下仍出具了合格的排放檢驗報告。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機關 |
楚雄州生態環境局 |
處罰內容 |
1.沒收違法所得肆佰元整(¥400.00)。2.處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03-08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其檢驗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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