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楚雄州工傷認定工作規程(修訂)》的相關規定,現將龍光榮等5名工傷職工的工傷擬認定情況公示如下:
1、龍光榮,男,32歲,武定縣發窩鄉林業站護林員。2018年3月30日,發窩鄉阿慶爭村委會阿慶爭村五組村民龍光成,發現有人正在偷砍本村樹木,隨即報告發窩鄉林業站護林員龍光榮(本村人)。龍光榮接到報告后,立即電話向本村村民組長做了匯報,倆人商量用廣播通知本村村民前往偷樹現場查看,村民接到通知后陸續趕往現場。20:40左右,龍光榮、龍光成、龍開賢駕駛摩托車趕到現場,車還未停穩就被偷盜者的面包車沖撞,龍光榮當場被撞倒地,并被面包車碾壓致其受傷。被診斷為:1.顱底骨折并顱內積氣;2.雙肺挫傷;3.多處軟組織挫傷;4.動眼神經損傷;5.面神經損傷。擬認定為工傷。
2、白自海,男,59歲,云南志誠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移民開發信息宣傳員。2019年3月19日19:01許,白自海到田壩里通知村民李如海,告知他兄弟李如江,要求把相關證件交到村委會辦理移民申請宅基地事項,回家途中走到李如會家大門口時,不慎跌落下路邊坡坎下,致使其受傷。被診斷為:第二腰椎椎體壓縮性骨折。擬認定為工傷。
3、袁興才,男,28歲,武定縣第一中學教師。2019年3月18日,10:40許,武定第一中學教師袁興才在綜合樓三樓信息綜合組辦公室調試省統測教育專網時,因交換機斷電,袁興才站在凳子上去調試設備,不慎凳子滑倒摔下,他用手捂住頭,正好摔倒在花瓶上,致使右手被花瓶碎片割傷。被診斷為:1.右手背側劃傷;2.右手小指伸肌肌腱斷裂。擬認定為工傷。
4、李文芝,女,45歲,武定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2019年4月3日,武定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曉元,教導員李文芝帶領民警周國忠、余武一行四人,按縣委、縣人民政府近期開展脫貧攻堅工作的要求,到東坡鄉以赤叨村委會羅干莫村掛構聯系貧困戶家中走訪。在從東坡鄉返回武定縣城途中,18:10許,車輛行至108國道高橋至武定縣城方向K3227+500米處(高橋鎮海子村委會巖子頭村岔路口往東70米),因避讓行人,采取緊急制動后,車輛左后側與農田圍墻石坎相撞,側翻于道路右側農田,造成四人不同程度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致使其搶救無效死亡。被診斷為:死亡。擬認定為工傷。
5、張俊雷,男, 24歲,武定縣中田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派駐武定縣公安局獅山派出所輔警。2019年3月27日16:00左右,武定縣公安局獅山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說獅山鎮武康路南街安置小區內有人聚眾打麻將,接警后,獅山派出所民警李如蘭帶領值班輔警張俊雷、劉文、丁華迅速趕往現場處置警情,在處置過程中,張俊雷被一條突然竄出的狗咬傷左小腿。被診斷為:左小腿狂犬病暴露2級。擬認定為工傷。
以上擬認定結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內,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內向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股反映。
通信地址: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股(301室)
郵編編碼:6516000
舉報電話:0878—8712572(局辦公室)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