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楚雄州工傷認定工作規程(修訂)》的相關規定,現將楊蓮春等3名受傷職工的工傷擬認定情況,公示如下:
1、楊蓮春,男,云南德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裝工。2022年10月6日10:30左右,楊蓮春和工友在獅山鎮萬德光伏發電項目工地(獅山鎮花椒基地)安裝太陽能光伏板支架的過程中,不慎從腳手架上跌落,致使其右腳跟部受傷,隨后被送至武定吉慈堂正骨醫院拍片檢查,由于傷情嚴重,次日,到武定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右側跟骨粉碎性骨折。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2、老光明,男,武定永豐鈦業有限責任公司冶煉工。2023年2月22日15:40左右,老光明在公司老廠的4號爐爐臺前吊紅渣時,左手拇指不慎被吊鉤夾傷,隨后被送往武定縣人民醫院治療。被診斷為:1.左手拇指遠節指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2.左手拇指遠節軟組織不全離斷傷。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3、穆開范,男,武定縣恒雄礦業經貿有限公司運輸工。2023年2月19日10:10左右,穆開范在礦區堆料場卸礦,因礦石被車斗卡住,便用錨桿去撬動礦石,不慎踩滑導致其滾落至堆場坡腳,翻滾過程中導致其全身多處受傷,左腿被錨桿刺穿,隨后被送往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治療。被診斷為:1.左開放性股骨下端骨折(粉碎性);2.左下肢肌肉損傷、股內外側肌,股直肌;3.左下肢肌腱損傷(腘繩肌腱)4.左大腿擠壓傷;5.右肋骨骨折;6.左胸壁挫傷;7.左大腿感染。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為接受社會監督,現將以上擬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6日。如發現相關單位及人員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為,可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股反映。聯系電話:0878-8712696,郵編:651600,通訊地址: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保險股(301室)。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