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楚雄州工傷認定工作規程(修訂)》的相關規定,現將李鳳良等3名受傷職工的工傷擬認定情況,公示如下:
1、李鳳良,男,武定麗砂石材有限公司機修工。2023年4月29日8:30左右,李鳳良在檢修1#紅外線橋切機故障時,不慎被從油箱上滑落的石塊砸傷右腳第2腳趾,隨后被送往武定縣人民醫院救治。被診斷為:1.右足第2趾近節趾骨遠端開放性骨折;2.右足第三趾挫傷。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2、徐關勇,男,武定縣恒雄礦業經貿有限公司礦石鏟裝工。2023年5月9日18:47,徐關勇在進行鏟裝作業時,一塊40×35㎝左右的礦石在鏟斗舉升過程中朝駕駛室方向掉落,徐關勇見狀立即跳車自救,其左手不慎被落石擊中,隨后被送往武定縣人民醫院救治。被診斷為:1.左手食指中節完全離斷傷并感染;2.左手食指離斷指節壞死。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3、馮玉霖,女,武定縣人民醫院護士。2023年5月25日,因工作需要,馮玉霖被安排到白路鎮關坡梁子參加地震災害衛生應急演練,因演練場地地勢不平,13:30左右馮玉霖不慎崴傷右腳,腳踝明顯血腫,隨后被同事送到白路鎮衛生院做了臨時處理,當晚返回縣城后到武定縣人民醫院骨科就診,做了踝關節固定后,醫生建議居家修養。5天后,傷處未見好轉,隨即到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診,經檢查被診斷為右踝距腓前韌帶斷裂,醫生建議住院手術治療,考慮到離家遠不方便家人照顧,就帶藥回家服用,6月2日到武定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1.右距腓前韌帶、跟腓韌帶損傷(Ⅱ-Ⅲ°);2.右踝關節腔積液。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為接受社會監督,現將以上擬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如發現相關單位及人員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可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股反映,聯系電話:0878-8712696,郵編:651600,通訊地址: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保險股(301室)。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