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開展好2025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幫助廣大群眾擇崗擇業有序就業,現將下列用人單位崗位信息發布如下。
鄉(鎮)報名咨詢地點:各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各村委會。
縣級報名咨詢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就業中心,咨詢電話:0878—8835996。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武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協管員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及招聘人數
(一)本次招聘崗位為武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大隊城市管理崗位。主要工作職責為協助執法人員開展城市管理、值班備勤、巡邏防控等執法執勤輔助活動。招聘的協管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不具有行政執法人員身份,不獨立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
(二)本次共招聘行政執法協管人員8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限楚雄州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年滿20周歲(2005年7月1日前)以上,40周歲(1985年7月1日后)以下。
4.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
5.自愿從事行政執法輔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6.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有違法犯罪記錄或有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國家機關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正在接受審查調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較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該工作疾病的。
9.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0.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輔助行政執法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通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政審、體檢、公示、錄用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時間: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共計5天,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地點:武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大隊405室。
(三)咨詢電話:0878—8729126
(三)報名須知: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歷證)、退伍證,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背面寫報名人姓名、身份證號)以及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現場填寫《武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協管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并認真校對個人填報信息,作出承諾。
五、薪酬待遇及后續管理
簽訂聘用合同后,單位根據協管人員情況確定崗位,薪資待遇1800元/人/月(含工資+個人社會保險),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可享受出差補助,可自愿申請加入局工會,享受工會會員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信息統一由官方正規渠道進行發布,通過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造成應聘失誤的,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2.應聘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應聘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4.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通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應聘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本通告由武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