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尊重農民安居需求和農房建設實際的基礎上,武定縣通過實施農房抗震改造,解決抗震能力達不到當地基本設防烈度要求的住房問題。一是精準鎖定對象,調整更新任務。督促各鄉鎮嚴格按照“三納入”、“四不納入”的基本原則確定改造對象,加強對象的審核把關,確保實施農房抗震改造的對象精準。督促各鄉鎮行文至縣住建局,對指標任務有調整的進行情況說明,進一步鎖定對象;及時與州住建局協調溝通,調整更新我縣指標任務后重新下達各鄉鎮實施,確保我縣農房抗震改造工作任務與上級要求相符。二是加強資金整合,足額下達兌付。加大涉農整合資金整合力度,盡快下達至各鄉鎮,并督促各鄉鎮加快驗收結算,加快資金兌付進度;聯合財政、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開展資金管理專項督查,以工作督查促進資金兌付。三是完善系統管理,確保數據閉合。加強對鄉鎮系統錄入工作的調度,集中力量清理完善信息數據,實現數據閉合、信息一致。
2022年我縣實際實施農房抗震改造267戶。截至8月底,開工267戶,竣工168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