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武定縣人民政府組織擬定了《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及現狀
本批次擬征收土地涉及10個鄉鎮14個村民委員會31個村民小組集體土地,分別為己衣鎮平山村民委員會羊圈村民小組、己衣村民委員會小村第一村民小組、小村第二村民小組;萬德鎮萬德村民委員會萬德第五村民小組、新村第一村民小組、新村第二村民小組;東坡傣族鄉東坡村民委員會水田村民小組、東坡村民委員會第三村民小組;環州鄉環州村民委員會小荒田村村民小組、環州第八村民小組;發窩鄉發窩村民委員會左一村民小組、左二村民小組、左上村民小組,山品村民委員會大永西第一村民小組、大永西第二村民小組、大永西第三村民小組、大永西第四村民小組;田心鄉田心村民委員會田心第三村民小組、大水塘第一村民小組、大水塘第二村民小組;白路鎮白路村民委員會白路村民小組、張家上村村民小組、張家下村村民小組;高橋鎮石臘它村民委員會石臘它村民小組、高橋村民委員會許家村民小組;插甸鎮哪吐村民委員會下元樂村民小組、插甸村民委員會舊猴街村民小組、插甸街村民小組;貓街鎮貓街村民委員會阿朵卡村民小組、魯干村民小組、糯左寬第一村民小組。土地總面積5.2711公頃,農用地4.9637公頃(耕地1.8890公頃,其中水田0.8692公頃、水澆地0.0450公頃、旱地0.9748公頃;林地1.5663公頃;草地1.1243公頃;其他農用地0.3841公頃),建設用地0.3031公頃,未利用地0.0043公頃,詳見《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報告》。
二、征收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規定,可以依法征收土地情形。
三、補償安置標準和情況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區片綜合地價是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本批次土地補償標準按照《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公布實施2023年云南省征地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云自然資〔2023〕169號)標準執行。
(二)本批次擬征收土地不涉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全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楚政通〔2022〕68號)標準執行。
(三)本批次擬征收土地位置、權屬、地類、面積,擬征收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以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四、安置途徑
具體安置方式及社會保障措施詳見《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五、補償登記辦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滿后,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于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持產權證明材料,到當地村民委員會辦理補償登記。逾期未登記的,以現狀調查結果和《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計算補償金額。
六、有關事項
(一)公告發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組織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書面知悉并討論擬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和建議的,可通過來信或來訪的方式反饋至縣自然資源局。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相關規定,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期滿5個工作日內,向武定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聽證申請,武定縣人民政府按相關法律規定組織召開聽證會,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1.武定縣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莊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聽證申請書(樣例)
3.無需聽證回執書(樣例)
武定縣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聯系人及電話:趙興祥0878—603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