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武定縣人民政府組織擬定了《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及現狀
本項目擬征收武定縣獅山鎮西門社區居民委員會第一、第三村民小組;舊城社區居民委員會第一、第二村民小組;南街社區居民委員會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村民小組;獅高村民委員會小營村民小組的集體土地。土地總面積10.4581公頃,其中農用地10.0964公頃(耕地7.9203公頃、林地0.8789公頃、草地0.5477公頃、其他農用地0.7495公頃),建設用地0.3617公頃,未占用未利用地。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擬用于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屬由武定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類公共事業建設需要用地及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武定縣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第一次)的批復》(云自然資征成〔2022〕142號)的成片開發建設,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三、補償安置標準和情況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區片綜合地價是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本項目土地補償標準按照《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公布實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云自然資〔2023〕169號)標準執行。
(二)本項目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全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楚政通〔2022〕68號)標準執行。
(三)本項目擬征收土地位置、權屬、地類、面積,擬征收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以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四、安置途徑
具體安置方式及社會保障措施詳見《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五、補償登記辦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滿后,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7日,持產權證明材料,到獅山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逾期未登記的,以現狀調查結果和《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計算補償金額。
六、有關事項
(一)公告發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組織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書面知悉并討論擬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和建議的,可通過來信或者來訪的方式反饋至縣級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相關規定,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聽證的,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期滿5個工作日內,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縣人民政府按相關法律規定組織召開聽證會;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聯系人及電話:趙興祥 0878—6034918
地 址:武定縣獅山鎮羅婺路4號
附件:1.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聽證申請書(樣例)
3.武定縣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無需聽證回執書(樣例)
武定縣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