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限范圍
州(市)、縣級負責權限范圍內開展漁業船舶的檢驗。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號,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條:制造、更新改造、購置、進口的從事捕撈作業的船舶必須經漁業船舶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下水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2003年6月27日國務院令第383號)第三條:地方漁業船舶檢驗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有關漁業船舶檢驗工作。第四條:國家對漁業船舶實行強制檢驗制度。強制檢驗分為初次檢驗、營運檢驗和臨時檢驗。
《云南省深化省級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云南省深化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改發〔2018〕2號)第二十八項 將省農業廳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等,劃入省交通運輸廳。
三、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四、受理條件
(一)初次檢驗
1.捕撈漁船,所有人或經營人已取得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2.養殖漁船,所有人或經營人已取得水域灘涂養殖證。3.漁政執法等公務漁船,產權單位已取得船舶建造批準文件。4.經過檢驗,漁業船舶安全及環保性能符合有關標準。
(二)營運檢驗
經過檢驗,漁業船舶安全及環保性能符合有關標準。
(三)臨時檢驗
經過檢驗,漁業船舶安全及環保性能符合有關標準。
五、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2個工作日。
注:依法需要經實地核查、招標與拍賣、檢測鑒定、考試考核、專家評審、技術審查、聽證、集體審查(會審)等所需時間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內。
六、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辦理地點
武定縣交通運輸局,地址: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2樓。
八、咨詢方式
(1)窗口咨詢。地址:武定縣交通運輸局,地址: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2樓;
(2)電話咨詢。電話號碼:(0878)8713826;
(3)網絡咨詢。行政審批信息平臺: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實施機關咨詢網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4)信函咨詢。咨詢部門名稱:武定縣交通運輸局;通訊地址: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郵政編碼:651600。
九、監督投訴方式
(1)電話投訴:(0878)12345;
(2)網上投訴: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3)窗口投訴:武定縣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股(交通運輸局2樓政策法規股);
(4)信函投訴:武定縣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股;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651600。
十、申請材料
(一)漁業船舶檢驗申請表;
(二)船網工具指標審批文件;
(三)水域灘涂養殖證;
(四)船舶建造批準文件;
(五)船名號審批文件;
(六)漁業船舶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或經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文件及審圖意見書;
(七)船舶修造合同。
十一、許可收費
本行政許可不收費。
十二、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一)具有許可權限的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向申請人核發《內河漁船安全證書》、《內河小型漁船安全證書》。
(二)可通過窗口領取、郵寄送達或網絡接收。
十三、辦事流程示意圖

附件:
漁業船舶檢驗申請表
編號:
船名 |
| 船籍港 |
| 船體材質 |
|
船長(m) |
| 總噸位 |
| 主機功率(KW) |
|
船舶制造廠 |
| 船舶所有人 |
|
申請者說明: 計劃建造開工時間 計劃檢驗時間地點 申請人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 申請日期 |
要 求 附 送 的 證 明 及 文 件 | 漁政批準造船(或買船)的準造(更新)正副本 經審批的設計圖紙資格及審圖意見書 施工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漁業船舶建造或購買合同書復印件 漁業船舶船名號審批文件 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及技術文件 船籍注銷證明(引進船舶) |
以上由申請人填寫 |
檢驗開始日期 |
| 檢驗完成日期 |
| 檢驗地點 |
|
檢驗種類 |
| 檢驗人員 |
| 檢驗組組長 |
|
檢驗費(元) |
| 證書有效期 | 至 止 |
證書簽發批準人簽字 |
| 領證人簽字 |
|
注:船舶申請異地檢驗時,應將此申報書遞交給船籍港所在地的檢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