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1
南華縣鴻靈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案件情況:2023年2月6日,南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在對南華縣鴻靈商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鴻靈商店經營的“一鍋傾城”酸菜魚調味料2袋(310克)、海天精制料酒5瓶超過保質期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
處罰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決定沒收超期“一鍋傾城”酸菜魚調味料2袋(310克)、海天精制料酒5瓶,并處罰款300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單位:南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處罰時間:2023年3月6日
案件2
南華縣龍川鎮聯華百貨店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案件情況:2023年2月15日,南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在對南華縣川鎮聯華百貨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南華縣龍川鎮聯華百貨店經營的重慶胖子天驕融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胖子”辣子雞佐料6袋、佛山海天(高明)調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海天”蒸魚鼓4瓶超過保質期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
處罰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決定沒收超期南華縣龍川鎮聯華百貨店經營的重慶胖子天驕融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胖子”辣子雞佐料6袋、佛山海天(高明)調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海天”蒸魚鼓4瓶,并處罰款500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單位:南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處罰時間:2023年3月6日
案件3
元謀縣元馬鎮康圣賓館未按規定實名登記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況:2021年01月2日,元馬鎮派出所民警對轄區旅店業進行檢查時發現,元馬鎮康圣賓館未按規定實名登記旅客信息的違法行為。以上事實有檢查記錄、查獲經過、證人證言及住客陳述和申辯等證據。
法律依據: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條之規定。
處罰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條之規定,決定給予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單位:元謀縣公安局元馬派出所
處罰時間:2023年1月3日
案件4
張某違法經營道路客運案
案件情況:2023年02月19日,張某駕駛云E29004號車途經行駛至昆(明)廣(通)高速廣通隧道楚雄方向時被昆廣高速交巡警大隊巡邏民警查獲后,移交祿豐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經現場調查,確認當事人張某駕駛云E29004號車未取得道路運輸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屬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法律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處罰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決定給予罰款1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單位:祿豐市交通運輸局
處罰時間:2023年2月21日
案件5
劉某違法經營道路客運案
案件情況:2023年01月11日,劉某駕駛云E56Z96號車途經姚安縣太平鎮加油站時被交警查獲后移交姚安縣交通管理執法人員調查取證發現,劉某駕駛云E56Z96號車從姚安到昆明,車中共載乘客6名,當事人劉某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屬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法律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處罰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決定給予罰款3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單位:姚安縣交通運輸局
處罰時間: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