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武定縣積極運用政府采購政策,以惠企利企便企為導向,要求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加強采購需求管理,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通過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將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著力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助力小微企業發展壯大。
一是各預算單位在編制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時,編制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預留份額預算,在單位預算中單獨列示。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2023年全縣年初預算政府采購908.12萬元,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預留份額預算854.38萬元,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比例達94.08%。2023年6月30日,實際采購1129.01萬元,全部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
二是對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預留份額預算項目,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要做好資格審查,應當在采購意向公開、公告(資格預審、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采購文件中標明供應商資格條件。在評審過程中,專家要履行好評審職責,按照文件規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對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響應)文件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對符合規定的項目、采購包及符合其規定情形的供應商給予10%—20%價格扣除。
三是采購人要做好中小微企業合同備案、履約驗收及合同資金支付工作。對預留采購項目、預留專門采購包、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簽訂的采購合同,采購人嚴格按照采購合同進行驗收,按時足額支付合同資金,合同履約驗收通過后,及時支付合同尾款和退還履約保證金。
下一步,縣財政局將按照我縣新出臺的助企紓困有關要求,落實落細政府采購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有關政策措施,持續加大培訓宣講、調研督促力度,進一步提高政策落實效果,助力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