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企業,應當向收購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通訊地址,收購區域,資金籌措能力,糧食倉儲設施,檢化驗設備儀器和人員隊伍情況。辦理者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填寫《云南省糧食收購企業備案表》即可,若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在15日內變更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