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1.運營主體在云南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眾創空間已實際開展運營滿12個月。
2.擁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使用總面積,提供不少于20個創業工位。同時具備公共服務場地和設施,提供的辦公場地、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使用總面積的75%。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自申報認定之日起具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
3.眾創空間發展方向明確、模式清晰,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4.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包括入駐團隊和企業的入駐評估、畢業與退出機制等。與入駐團隊和企業之間有良好的互動機制,能夠提供低成本、個性化、定制化服務。
5.每年協議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保持在15家以上。
6.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3家,或每年有不低于1家團隊獲得投融資。
7.每年有不少于2個典型孵化案例。
8.具備職業孵化服務隊伍,擁有至少3名具備專業服務能力的專職人員,聘請至少3名專兼職創業導師,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9.具備為入駐團隊和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的功能,設立有種子基金,與金融機構、投融資機構有合作,實際投資項目1個以上。
10.每年舉辦不少于8次的沙龍、路演、培訓講堂、創業訓練營等活動。
申報方法:
根據省科技廳申報通知,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云南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根據申報材料要求上傳相關附件,填報完成后提交到州科技局,由州科技局在線審核簽署推薦意見后報送省科技廳。
經省科技廳評審,發文認定公布的眾創空間獲支持經費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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