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依據。依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等規定。二是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小學720元/生.學年、初中940元/生.學年,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每生每年再增加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