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變更,開庭前,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請求,但可能導致已經確定的開庭時間延期;開庭時,仲裁庭審中其中一個程序即“申請人確認仲裁請求”,該階段申請人可以要求變更仲裁請求,但被申請人有權要求答辯期。即本次庭審結束,由仲裁庭另行安排開庭時間。一旦過了上述兩個時期,將不能變更仲裁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