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的,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就業創業證》;2、國家認可的《職 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未納入國家鑒定工種)或創業培訓合格證;3、支付培訓費用的有效票據。
申領人員填寫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提供的《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助審批表》,經辦機構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交失業人員簽字確認后,按規定一次性發放職業培訓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