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員工本人和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這 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被用人單位開除、除 名、辭退、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因此,如果員 工與原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