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有5方面:
1.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2.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5.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并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