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村組集體財產補償包括:集體的耕地、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的補償費,集體所有的房屋和附屬物補償費,其他集體所有的建設征地實物指標補償費等。
根據《移民安置規劃報告》,移民村組集體的耕地、園地補償費的全部,林地補償費的50%,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移民人均部分用于移民安置。選擇農業安置的,統籌用于在安置地配置土地;選擇逐年補償安置的,統籌用于發放逐年補償費用;選擇復合安置的,一部分統籌用于在安置地配置土地,一部分統籌用于發放逐年補償費用;選擇自行安置的,以貨幣形式兌現給移民個人。全部移民生產安置后土地補償費有剩余的村組,由村組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制定分配方案,經村委會、鄉鎮政府同審核意后進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報縣級移民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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