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切實搞好縣城供水保障和服務工作,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服務水平,保證向用戶提供優良的服務以適應縣城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需要,我廠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供水服務
1、受理用水業務申請:1 個工作日。
①用戶申請安裝自來水、接待人員應掛牌服務,熱情待客文明禮貌。對符合給水規定、各種手續齊全的用戶登記辦 理有關手續并審核后在 1 個工作日內轉交安裝隊進行現場勘察。
②安裝隊接到用戶申請登記表及有關手續后,根據申請 給水管道工程項目大小,在相關規定的設計工日定額時限內完成勘察和工程設計。
2、踏勘服務:接到完整的申請安裝、設計資料及手續后,一般居民用戶3個工作日內安排現場踏勘,4個工作日內向用戶進行安裝費報價,7個工作日內建成通水。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質量,施工完畢應做到料凈、場地清。若不具備施工條件的,應在 3 個工作日內向用戶說明情況。
3、供水生產服務:定期對原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進>行化驗分析、確保出廠水達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綜合合格率達 98%。對于水質投訴,1 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若發現管網水質問題,要在 24 小時內采樣化驗,3 個工作日內向用戶答復。
4、供水輸配服務:確保供水輸配系統安全運行。管網小修不超過 1 小時,大修連續作業;管網搶修 30 分鐘內到現場;計劃停水提前 5 天通過新聞媒體及粘貼公告;遇爆管、突發事件停水時,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大戶單位或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5、用戶反映的故障表,在檢查確認后 1 日內予以拆換。
如需更換水表,在交齊工料費且結清水費后 3 日內予以更換。
6、嚴格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和標準向用戶收取各項費 用。抄表到位率應達到99%以上,抄表準確率應達到 97% 以上,杜絕無故估抄現象。
二、廉潔從業
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辦事拖拉、推諉扯皮、故意刁難、吃、拿、卡、要。不按承諾時限審批等行為,絕不向 用戶和辦事人員索要或接受現金、有價證券及物品;不以水謀私,不亂收費、亂罰款。
三、保障措施
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接受全社會監督,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決制、責任追究制,在接到用戶投訴后進行詳細記錄,并在 7 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反饋投訴人,對違反服務承諾的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以上承諾,請廣大用戶、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8711404
供水報修電:8711666 8835480(周末及節假日)
收費室電:871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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