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深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加強對公共企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提升生態環境公共企事業單位服務水平,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24號)之規定編制本指南。以下信息如發生變化,將及時作出更新。
一、公開主體
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
二、公開信息的范圍
(一)企業基本信息,包括企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基礎信息;
(二)企業環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態環境行政許可、環保信用評價等方面的信息;
(三)污染物產生、治理與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設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產生、貯存、流向、利用、處置,自行監測等方面的信息;
(四)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設施等方面的信息;
(五)生態環境應急信息,包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等方面的信息;
(六)生態環境違法信息;
(七)本年度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情況;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環境信息。
三、公開方式
生態環境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的方式,以主動公開為主,提供咨詢服務為輔,原則上不采取依申請公開的方式。
四、公開形式
(一)辦公和服務場所的公開欄、電子顯示屏;
(二)咨詢臺、服務臺;
(三)人員崗位標識;
(四)縣人民政府網站;
(五)咨詢服務電話;
(六)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
五、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信息內容發生變化的,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整更新。
六、監督管理
(一)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監督考核制度,定期對各生態環境機構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二)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負責對生態環境機構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宣傳培訓。
(三)以信息公開名義變相違法發布商業廣告或進行夸大、虛假宣傳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五)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辦公時間、辦公地址、監督電話等信息:
辦公時間:8: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武定縣獅山鎮靜山路2號
監督電話:0878-8878226,傳真:8878226
電子郵箱:wdxhjb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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