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省州駐武各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楚政辦通〔2022〕65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