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楚雄州財政局楚雄州應急管理局關于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 2022-2023年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楚財資環(huán)〔2022〕137號),武定縣財政局下發(fā)《關于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資金)》(武財資環(huán)〔2022〕64號),將該項資金331.82萬元下達給縣應急局。款列入2022年“2240703.自然災害救助補助”支出功能分類科目,“50901.社會福利和救助”政府經(jīng)濟分類科目,“30306.救濟費”部門經(jīng)濟分類科目。資金管理要求:一是該資金與省、州、縣安排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統(tǒng)籌使用,對冬春期間需救助受災群眾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實際需求給予補助。財政、應急部門要密切協(xié)作,切實管好、用好資金,確保專款專用。要保障重點,按照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fā)放。二是財政、應急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對資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環(huán)節(jié)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追蹤考核,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糾正,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三是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要求,請縣應急局在10日內(nèi)認真細化填報績效目標表上報州應急管理局和縣財政局。預算執(zhí)行中,請嚴格按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jiān)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xiàn)。
武定縣財政局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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